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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敬老月掀起敬老热潮 让老年人享受社会关爱

日期: 2016-11-09 点击次数:700

        在刚刚过去的敬老月,山东省淄博市紧紧围绕“敬老爱老助老,全民共同参与”的主题,坚持“广泛热烈、俭朴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一系列有力度、有影响、有成效的活动,为老年人办了一系列好事、实事,掀起敬老助老热潮,营造了尊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各级领导积极参与,推动了敬老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敬老月活动,对敬老月活动和老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积极参与走访慰问、尊老敬老等活动,推动了敬老月活动和老龄工作的开展。10月9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浩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周连华在《淄博日报》、淄博人民广播电台、淄博电视台、《淄博晚报》、《鲁中晨报》等新闻媒体刊发慰问信,向全市广大老年朋友致以节日的问候,向多年来关心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老龄工作者,表达感谢和敬意。这是市委书记、市长连续第十年发老年节慰问信。临淄区委书记、区长在《今日临淄》、临淄人民广播电台、临淄电视台刊发了老年节慰问信。9月30日,副市长王可杰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走访慰问老人,代表市委、市政府送上了慰问金和慰问品,并致以亲切的问候。他强调,尊老爱老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做好老年人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老年人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老年人创造更加优良的生活环境,努力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乐。高青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了全县庆祝老年节大会。各区县大班子领导也对养老机构和高龄、贫困老人进行了走访慰问,其中,张店、淄川、博山、临淄、高青等区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参与了走访活动。张店区、临淄区、高青县四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分组走访慰问老人。各乡镇、村居以及各级机关、企事业、高等院校的党政领导也都深入到老年公寓、敬老院和老年人家庭,对高龄老人、孤寡老人,特别是老党员、老英模进行走访慰问,对百岁老人做到了全部走访,送去了各级领导的温暖,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敬老月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

       老龄宣传工作深入广泛,敬老社会氛围浓厚。全市各级紧紧抓住敬老月时机,大力宣传老龄事业、老龄工作成就、敬老月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市老龄办在淄博老龄网开设了“敬老月活动专栏”,在《夕阳红》报开设了“敬老月专版”,《鲁中晨报》、《淄博晚报》也开设了“敬老月专版”,加大了对全市敬老月活动的宣传力度。市老龄办积极与市内主要媒体联系协调,围绕“老年法规政策”、“老龄化形势”、“社会化养老”、“敬老月活动”、“尊老敬老典型”等主题,开展策划采访活动,刊发了一批有深度、有力度的专题报道和深度报道,制作拍摄了一批反映老龄工作成就、养老形势、老年人生活等内容的专题片,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市老龄办组织召开了敬老月活动媒体通气会,通报了全市敬老月重点活动安排及前三季度全市老龄工作开展情况,对敬老月活动宣传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市老龄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向广大市民发出《孝亲敬老倡议书》,号召市民陪父母过重阳节,平时常回家看看父母,抽出一点时间,帮父母做做家务,陪父母吃顿饭,跟父母聊聊天,呼吁全社会更多地关注老年人、爱护老年人。围绕敬老月活动的开展,全市各级新闻媒体都开设了老年专栏、专版、专题,集中宣传敬老月活动和老龄工作。《大众日报》、大众网、《淄博日报》、淄博电视台、淄博人民广播电台、《鲁中晨报》、《淄博晚报》等媒体和网站都以不同形式对老龄工作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市老龄办联合《淄博晚报》策划的8个版的《重阳》专题报道,与《鲁中晨报》策划的敬老月系列报道,联合淄博电视台新闻频道开展的老龄化形势深度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据统计,敬老月期间,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共刊发宣传老龄工作的稿件近200余篇,为敬老月活动的开展营造了浓厚氛围。各区县、市直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通过开办宣传栏、黑板报和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大了对《老年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敬老月活动的宣传力度。各区县联合区县主要新闻媒体开设了“敬老”专栏、专版,制作了敬老专题,宣传老龄工作、老龄化形势、老年生活、先进事迹,播放敬老公益广告。同时,充分利用村(居)小广播、村务公开栏等阵地,深入开展以“说一句敬老话、做一件敬老事”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了敬老月活动的开展。据统计,敬老月期间,全市共悬挂敬老宣传条幅257条,制作敬老电子屏幕13块。

        敬老助老活动扎实开展,老年人广得实惠。各级各部门围绕“敬老月”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掀起了敬老助老服务的高潮。敬老月期间,各种形式的助老活动在全市遍地开花,蔚然成风。市老龄办联合鲁中晨报社启动了以 “孝心献老人 我们在行动”为主题的“全民爱老”公益活动,发动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加入到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的行列中来。共组织活动8次,为部分百岁老人、失独老人、空巢老人等送去了社会关爱。市文明办、团市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关爱老人”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老年公寓、社区集中为老年人提供了陪聊、读书、读报、文艺演出、义诊等亲情服务。市卫生局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开展了义诊活动,为2万余名老年人提供了查体、健康咨询服务。市老龄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医疗、家政、商业等单位开展了“敬老惠老服务进社区”活动,先后走进3个社区为近万名老年人提供了银龄安康保险办理,免费理发、家电维修、健康咨询等服务,还将老年日用品以优惠的价格送到老年人家门口。张店区开展了适老化改造工作,投入财政资金40万元,为2000余位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临淄区组织志愿者服务队,深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家中,开展卫生清扫、心理疏导、疾病防控、法律咨询、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助老活动。沂源县卫生部门组织医疗专家开展了“免费义诊活动”,为老人进行了健康查体。周村区从省级专项扶贫资金中拨付20.8万元,为全区4160名60至89岁低保老人和90岁以上高龄老人全部购买了“银龄安康”保险,实现了对低保、特困、高龄等特殊群体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全覆盖,同时开展了第三届“情洒金秋,关爱老人”公益活动。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石祯在连续十年捐款1000万元,为全区95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助的基础上,今年老人节期间又拿出100万元,为全区38名百岁老人和124名96—99岁的高龄老人分别发放了1万元和5000元生活补助。据统计,敬老月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走访慰问老年人3.6万余名,为老年人发放慰问金、慰问品价值2000余万元,为5万余名老年人进行了义诊。

        庆祝活动丰富多彩,老年人精神生活更加丰富。敬老月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本着广泛热烈、简朴务实的原则,深入开展了老年节庆祝活动。市老龄办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和市广电总台在全市举办了第八届中老年文化艺术节,1万余名老年人参与其中。举办了淄博市第二届“银龄杯”中老年广场舞大赛,全市583支代表队近2万名中老年人参加了比赛,20支代表队参加了10月11日举行的决赛。举办了淄博市首届中老年朗诵艺术大赛,43名参赛选手参赛,年龄最大的80岁。9月22日,市老龄办启动了老年文化医疗下乡活动。10月19日,市老龄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联合举办了2016“热土欢歌”淄博市中老年合唱比赛,来自全市的24支队伍,1600余名中老年人参加了比赛。敬老月期间,各级各部门根据老年人的需要,围绕“庆祝老年节”、“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 “培育敬老风尚”、“展示老年人精神风貌”4个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博山区、高青县召开了庆祝老年节大会。各区县都结合实际,举办了老年人书画展、文艺晚会、京剧票友演唱会、门球赛、健身活动展演、卡拉OK比赛、太极拳剑表演、钓鱼比赛、登山比赛、趣味运动会等文体活动。周村区举办了庆祝老年节文艺晚会;临淄区举办了“贺重阳 尊老爱老”书画展;高青县举办了首届老年艺术节;沂源县举办了老年人体育健身展演活动;博山区各乡镇都举办了联欢会、座谈会,并为老年人进行了免费查体,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把老人节妆点的绚丽多彩。据统计,敬老月期间,全市共组织座谈会、茶话会、庆祝会923个(次),举办文体活动712个(次),13万余名老年人参加了活动。

       加大老年法规政策贯彻落实力度,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淄博市将开展敬老月活动与加大老年法规政策宣传和老年人维权工作力度相结合,狠抓了老年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市老龄办参加了“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开通“绿色通道”,集中向老年人提供老年法规政策咨询,接受老年人投诉,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解决老年人的问题,受到老年人欢迎。市老龄办开展了“爱心助老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组成“法律服务志愿团”,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开展了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宣传活动,启动了“老年人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为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为老年群体开辟“绿色通道”,特别是对70岁以上以及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为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各区县结合实际,开展了集中执法检查活动,重点环节重点检查,突出问题跟踪落实,促进了老年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张店区开展了老年法规宣讲活动。博山区举办了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知识讲座,组织法律服务单位为老年人提供集中服务;联合区司法局联合制作了“博山法治说”H5页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作品,并通过微信等公众平台向广大市民宣传,增强了社会各界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意识。张店、周村等区县老龄办专门印制了《老年法规政策》宣传册,开展了上街宣传活动。沂源县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对《老年法》进行了集中宣传。

来源:全国老龄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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