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10大网络造谣案 已有两人因此被刑拘

来源:互联网新闻 时间:2017-07-13 22:10

截至目前,省公安厅已清理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1.82余万条,查处网络造谣等违法犯罪67起。

朋友圈不经意转发谣言,说不定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宁海艾滋病!危!危!危!危!危!危!危!危!”2013年8月23日,名为“Mr.Pan”的网民在宁海某论坛发布这一看似危急的帖子:宁海范围内KTV足浴店小姐中有567位患有艾滋病,现正在向普通人扩散。此信息一出引起当地网民较多关注。后经警方侦查后发现,这其实是23岁的宁海人潘某凭空捏造的谣言。

“杭州20时10分飞往成都的川航3U8912上有炸弹”“要发动恐怖袭击,炸毁湖州市政府”……

昨天,浙江省公安厅公布了浙江十大网络造谣案例。自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谣言专项行动以来,浙江共清理网上违法信息21.1万余条,其中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1.82余万条;落地调查发布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118人;查处网络造谣等违法犯罪67起,刑拘2人,治安处罚46人,教育训诫22人;关闭违法的网站、栏目、网店1978家,关停相关网络账号等207个。

被刑拘的两个人,分别是湖州织里编造“KTV炸弹”谣言的沈某和嘉善县编造“飞机上有炸弹”谣言的龚某。

造谣者:就是想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寻求关注

“我发这样的微博,就是想提高自己知名度。”27岁的温岭男子江某说。

今年4月9日,江某在自己的微博上以温岭松门发现感染H7N9为题发布信息——“温岭松门发现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消息急转:今天下午3点30分,浙江温岭松门有一例女性33岁,姓名林雪娟,去多美丽吃了鸡块,感染H7N9,现在在温岭第一人民医院急救。”

当时正是H7N9在各地出现病例的时候,江某帖子一出,在温岭震动不小。而事实上当地并没有出现有人感染H7N9的报告,于是警方介入调查。

很快,当地警方就确认发帖造谣人的真实身份。仅仅一天之后,江某被抓获。

这位年轻人这样交代他造谣的原因:为了提高自身网络知名度并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温岭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以“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他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同样为了寻求关注,平湖网民“鱼晓希”胡编乱造了“有人被打死,社会太乱”的谣言。

今年7月10日,网民“鱼晓希”在当地某论坛上发布信息说:“7月10日新庙一男子因欠高利贷被打死后把尸体抛在他家,一只脚骨折,脑袋上一个洞,警车来了20多辆!!!现在这社会太乱了”。

但真相并非如此。经公安机关侦查,“鱼晓希”真实身份是24岁的平湖人钱某。

被抓后他说,事情是7月10日晚上听亲戚说他姨夫死在家门口,看起来是被人杀的。他就在这个基础上,编出了上面的这一大段话并发在了网上。

平湖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钱某作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

朋友圈里不经意转发了谣言,要负责吗

如今,几乎很少有人的生活离得开网络。也许不经意之间,你也转发了不经核实的网络谣言。

那么,关于网络传谣,如果是转发,到底要不要负责任?转发一条和转发一百条,该负的责任一不一样?

昨天,就大家关心的问题,我们也采访了浙江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总队长丁仁仁。

1、在微信朋友圈或者微博传播谣言要负什么责任?

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我不是原创,我只是转发,情况一样吗?

要看你的主观故意,大家应有一般的社会常识判断。如果你的转发产生严重后果,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话,情况是一样的。所以,如果发现原创的短信、微信等有明显的问题,就不应该转发。

3、转发不良或者虚假信息,转发一次和转发多次,法律责任一样吗?

目前在数量上没有定量的法律标准,但相信不久会出台比较明细的规定,比如转发次数、范围等等。目前有明确规定的是,比如地震消息,除了官方消息可以转发,其它转发一律要追究法律责任。此外,转发淫秽黄色图片信息,在量上已有一定的规定,根据点击量的多少来确定要负的责任大小等。

浙江10大网络造谣典型案例

1、湖州织里沈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

8月19日20时许,沈某(男,41岁,湖州人)为报复湖州市织里镇某KTV老板,向湖州市公安局匿名报警谎称:“KTV4楼包厢放了个炸弹,1小时后爆炸。”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沈某被警方刑拘。

2、嘉善县龚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

8月15日19时48分,龚某(男,云南人)短信报警称:“杭州20时10分飞往成都的川航3U8912上有炸弹”。当晚,龚某在嘉善县一出租房内被警方抓获。据龚某交代,当天中午因琐事与家人吵架,竟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来泄愤,最终被警方刑拘。

3、宁海县网民潘某网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

8月23日,潘某(男,23岁,宁海人)用“Mr.Pan”的网名在宁海某论坛发帖,称“宁海县范围内KTV足浴店小姐中有567位患有艾滋病,现正向普通人扩散”。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潘某被警方行政拘留3日。

4、绍兴县网民单某网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

4月9日,单某(女,20岁,河南省社旗县人)用“一朵小花儿S”的网名在微博上发布“柯桥也有一个H7N9禽流感病人送至医院隔离”的虚假信息。4月10日,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单某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5、温岭市网民江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

4月9日,江某(男,27岁,温岭人)在微博上发布虚假信息称:“温岭松门33岁的女性林雪娟去‘多美丽’吃了鸡块,感染H7N9,现在温岭第一人民医院急救。”据江某交代,发布虚假信息是为提高自身网络知名度,最终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

6、青田县网民季某网上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4月8日,季某(男,20岁,青田人)在微博上发布虚假信息:“前段时间盛传的青田发现H7N9是真的!”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7、平湖市网民钱某网上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7月10日,钱某(男,24岁,平湖人)在本地某论坛上发布信息:“新苗一男子因欠高利贷被打死后把尸体抛在他家,一只脚骨折,脑袋上一个洞,警车来了20多辆!”钱某交代,因当晚听亲戚说其姨夫死在家门口,像是被杀,为寻求别人关注才编造虚假信息,钱某被警方罚款500元。

8、开化县网民邵某网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

7月19日,邵某(女,31岁,开化人)在微博上发布信息:“刚刚在开化县交警队,我婶婶因处理交通事故进了一个房间,结果被三个交警架着让另四个人打,现在正在医院。这种禽兽交警!!!”据邵某交代,为给交警办案施加压力才发布微博。邵某被警方罚款200元。

9、湖州南浔网民郑某网上扬言实施爆炸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案。

4月15日,郑某(男,20岁,湖州人)在微博上多次发布“要发动恐怖袭击,炸毁湖州市政府”的帖子。郑某交代,为在网上引发关注加之对现状不满,他就在微博上发表此信息。郑某被警方治安拘留5日。

10、嘉兴南湖网民朱某网上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案。

8月3日,朱某(男,22岁,嘉兴人)在微博上发布信息:“等我以后赚够钱一定要买包炸药把广电给炸了!”朱某交代,因《卑鄙的我》、《生化危机》等电影无法在国内公映,为表达心中不满情绪才发布此信息。朱某被警方罚款500元。

终身学籍号启用 中小学生拥有唯一学籍宁波市规定幼儿园只能收取保教费和服务公交司机连撞16车被刑拘 27人受伤宁波九院正式成为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余杭一批事业单位周四起招聘89人光大总裁辞职 压力说经验短板说众说纷杭州新初一语文课本有调整 一些老师觉孙杨回归朱志根门下 录制好声音推迟一萧敬腾与经纪人姐弟恋 已秘密进行5年杭长高速公路延伸线工程或明年底建成投拆是难点改是重点 浙江扎实有序推进\9月1日起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 浙江境偷狗贼用氰化钠“毒”狗 20天供应记者体验火车东站公共交通:公交不给力浙江结束\"干渴模式” 抗旱Ⅳ级应急公关水军大V造谣牟利 浙江清理网上违杭州举办商业与公益论坛 探讨企业与公浙江下半年以优化产业结构为主攻方向 驾驶员高速公路上犯困 为了提神竟然看杭州西溪路地下水管爆裂 沿街30余户塔斯肯对阵孟鹏《中国好声音》第二集火热开唱 华少语黄贯中揭Beyond分裂内幕 痛斥黄杨宗纬《初·爱》签唱会 邂逅杭州最王菲寂寞芳心易攻陷 揭明星成功上位内